如果老婆拿的是老公的个人财产,是算盗窃的。盗窃,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规避他人管控的方式,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管控权的行为。
如果只是拿的双方的共同财产,是不算盗窃的,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一对夫妻,丈夫发现自己放在抽屉里的一笔个人积蓄不见了,后来得知是妻子拿走了。妻子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支配。但丈夫认为这是他婚前的个人财产,妻子的行为构成了盗窃。最终双方为此闹上法庭。
还有一个案例,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正在闹离婚,妻子在未告知丈夫的情况下,私自将家中的一些贵重物品拿走并转移。丈夫发现后报警称妻子盗窃。
在第一个案例中,关键在于区分清楚被拿走的钱到底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如果确实是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妻子未经同意拿走的行为很可能构成盗窃。而在第二个案例中,即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一些明显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贵重物品,另一方私自转移也可能存在问题。夫妻之间在财产问题上应该保持坦诚和沟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当遇到此类争议时,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断行为的性质。同时,双方也应该尊重彼此在财产上的权利,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来处理财产问题,而不是采取不当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