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没有证据,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
但第一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已经分居满一年的,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张某与李某结婚多年,感情不和,张某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之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张某再次起诉离婚,虽同样没有提供新的证据证明感情破裂,但法院经审查后认定双方分居已满一年,符合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最终判决准予离婚。
在这个案例中,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于离婚情形的明确规定。虽然张某第二次起诉时没有新证据,但因满足分居满一年的条件,所以得到了离婚判决。这也提醒大家,法律在离婚问题上有其严谨的标准和规定,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和处理。同时,对于想要离婚的当事人来说,了解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是非常重要的,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