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注明由法定继承人外的人继承财产,遗嘱是有效的。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案例一:甲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自己的一处房产留给其好友乙,而乙并非甲的法定继承人。最终法院认定该遗嘱有效,乙依法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
案例二:丙立下遗嘱,将其大部分财产赠与给其一直照顾他的邻居丁,而非其亲属。在丙去世后,丁依据遗嘱顺利获得了相应财产。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遗嘱人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财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只要遗嘱的形式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就应当得到尊重和执行。在实践中,对于此类遗嘱的认定,关键在于审查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同时,这也提醒人们在订立遗嘱时,要严格遵循法律要求,确保遗嘱能够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愿,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