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被起诉不会坐牢。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会涉及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执行阶段有钱不还,可能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案例一:王某欠李某 5 万元,李某起诉后法院判决王某还钱,但王某在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仍拒不还钱。后经查明,王某故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最终王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张某欠赵某 10 万元,赵某起诉后,张某在执行阶段声称自己没钱,但经查实张某有隐匿的财产,张某因此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刑。
在欠钱不还的案件中,虽然一般仅为民事纠纷,但如果在特定情况下,如明明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却故意抗拒执行,就可能触犯刑法。这提醒人们,在面对债务问题时,要积极妥善处理,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去逃避法律责任。同时,债权人在遇到此类情况时,也应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发现和举报债务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也应加大力度,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得到切实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