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证据内容如下:
1、证明行为人的责任能力的证据;
2、证明行为人存在主观故意的证据;
3、证明行为人有危险驾驶行为的证据。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王某在饮酒后驾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拦下,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交警提供了酒精检测报告等证据,证实了王某的醉酒驾驶行为,最终王某被依法定罪量刑。
李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与他人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周围群众报警。警方通过调取道路监控等证据,确定了李某的危险驾驶行为,李某因此受到法律制裁。
在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认定至关重要。就如上述案例,酒精检测报告等证据能够有力地证明行为人醉酒驾驶的事实,而道路监控等证据则能明确其追逐竞驶的行为。司法机关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确保准确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同时,这也提醒广大民众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危险驾驶行为,否则将面临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