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没有要求要抚养费现在是可以要的。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双方达成协议的,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案例一:张某与李某离婚时,张某未要求李某支付抚养费。几年后,张某因经济状况变化,难以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于是向李某提出支付抚养费的请求。最终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李某需支付相应抚养费。
案例二:王某和赵某离婚,当时王某未提及抚养费问题。后来孩子生病,花销大增,王某向赵某索要抚养费,赵某以当初未约定为由拒绝。经法院审理,认定孩子的实际需求变化,赵某应承担一定抚养费。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即便离婚时未要求抚养费,但后续情况发生变化,抚养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诉求。法律是保障子女权益的有力武器,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运用。同时,父母双方也都有义务为子女的成长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不能以离婚时的约定为由逃避责任。这既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对子女负责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