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不是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特殊主体的犯罪,即要求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而行贿罪属于一般主体的犯罪,即便是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也不属于职务犯罪。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案例一:甲为了让自己的公司在项目招标中获得优势,向负责招标的国家工作人员乙行贿巨额财物。最终甲被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丙为了获得某职位的晋升,向其单位领导(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贵重礼品。后丙的行为被发现并依法处理。
在行贿罪的认定中,关键在于是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等财物。如上述案例,行贿人通过行贿的手段试图获取非法的好处,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和正常的职务秩序。法律对于行贿罪的明确规定,就是为了打击和遏制这种不良行为,维护社会的公正和法治。无论是在经济领域还是其他方面,只要符合行贿罪的构成要件,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也提醒人们要遵守法律,通过合法途径和正当方式去追求自身利益,切勿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