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批捕之后,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取保候审。非法拘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案例一:王某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批捕,但经调查发现其拘禁行为情节较轻,且王某认罪态度良好,同时其家人愿意作为保证人,保证王某能随传随到。最终,王某成功取保候审。
案例二:李某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批捕后,其律师提出李某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继续羁押,经过相关审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李某被取保候审。
在非法拘禁批捕后申请取保候审的案件中,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来判断。比如要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嫌疑人的个人情况等因素。同时,申请过程中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以充分证明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符合条件而未被准许取保候审,当事人及律师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和争取。当然,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