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既遂的判刑标准: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一:某化工企业长期违规排放未经处理的有毒废水,导致周边水域遭受严重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最终,该企业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相应刑罚。
案例二:个体作坊主私自倾倒大量含重金属的废渣,严重影响了当地土壤质量和居民健康。经调查审理,该作坊主被判定构成污染环境罪既遂,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在这些案例中,可以明确看到违反相关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对于此类犯罪,司法机关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生态环境的稳定。同时,这也警示相关企业和个人,必须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切勿为了一时的利益而触碰法律红线。否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