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妻子外遇把情敌拘禁这样的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案例一:王某怀疑妻子与李某有染,将李某拘禁在一处废弃房屋内长达三天,期间对李某有轻微殴打行为。最终王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张某因怀疑妻子外遇,将所谓的情敌刘某拘禁在自己家中两天,虽未实施殴打侮辱,但该行为仍构成非法拘禁罪,张某受到了法律制裁。
在这类案件中,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取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都是严重违法的。法律保护每个人的人身自由权利,不能因个人的情感冲动而逾越法律红线。当事人应当保持理性和克制,通过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和矛盾。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避免因一时冲动而陷入犯罪的深渊,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