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未成年人名义主张抚养费请求,法院是否会予以受理?
在我方作为当事人的情况下,我们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应当承担的抚养费用;考虑到地域之间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存在差异,具体的抚养金额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定,原则上不宜超出对方月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范围。
同时,我们还需要以子女的名义起草一份详尽的起诉状,明确告知法院我们要求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履行其作为监护人的法律责任,支付其应当支付的抚养费用;这个诉状应该递交给被告人常住地址所在的人民法院,随后就可以耐心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之前务必准备充分相关证据以及离婚协议或裁判文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以小孩名义买房离婚后父母是否有权处理
1、以未成年子女之名购置房产并将所有权归于该子名下,则在婚姻破裂之时父母对此等房屋的处置权力将被剥夺,原因在于,此类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即成为未成年子女的资产,依据法律规定,除非为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根本利益,否则父母无法随意处置此等子女财产。
因此,即便面临婚姻纠葛,父母仍需仅限于涉及到夫妻共有财产范围内进行详细划分和分配,不得对子女的财产做出任何决定性处置。
2、明确指出,由未成年子女名义购置并且归属其资产的房产并不构成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离婚诉讼中无权被视为可被分割及分配的财产。
然而,在夫妇结束婚姻关系之后,负责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可继续以正式的法定监护人身份代行管理此等资产,直至子女成年具备自主决策能力为止。
同样,身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职责仅限于从事有利于保障子女权益的相关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