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肇事怎样才能转化为故意杀人罪
交通肇事转化为故意杀人罪的情形主要发生在肇事者逃逸或者故意加重伤害程度时。
1.具体而言,如果肇事者在交通事故后,明知被害人已经遭受重伤,且如果不及时救治可能导致其死亡,却为了逃避罪责而选择逃逸,从而导致被害人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
2.这种情形下,肇事者的主观心理状态从交通肇事时的过失转变为对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希望和放任的故意,这就构成了不作为故意杀人罪。
3.如果肇事者明知被害人挂附在车辆上,继续行驶极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为逃避罪责仍驾车拖挂被害人逃逸。
4.明知被害人不经紧急救治极有可能死亡,却将其转移至不易被发现的地方隐藏或遗弃,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这些行为同样构成故意杀人罪。
二、 区分肇事罪与故意杀人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在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以及量刑上均存在显著差异。
1.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肇事者并不希望交通事故的发生。而故意杀人罪则是故意犯罪,行为人具有明确的杀人故意。
2.在司法实践中,需要特别注意区分利用交通工具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与普通的交通肇事行为。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的,其主观内容是故意而非过失,因此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