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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有哪些区别( 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

瑞律网整理发布 238°c 2024-10-19
导读:一、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有哪些区别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在法律上存在显著的差异。1.动产,通常指的是金钱、器物等可以移动的物品,其得失变更上遵循交付主义,即所有权的转移以

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有哪些区别( 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

一、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有哪些区别

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在法律上存在显著的差异。

1.动产,通常指的是金钱、器物等可以移动的物品,其得失变更上遵循交付主义,即所有权的转移以实际交付为准。

2.而不动产,如土地、房屋等,其性质决定了它们不可移动,得失变更需通过登记程序进行确认。

3.动产在诉讼管辖及涉外法律适用上,往往遵循属人主义,即与当事人的身份或国籍有关;而不动产则更倾向于属物主义,即与不动产的物理位置有关。

4.动产与不动产的另一重要区别在于,动产可以善意取得,即第三人可以在不知道所有权归属的情况下,基于无效合同或其他方式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二、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

公示方式是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在法律上的另一重要区别。

1.动产的公示方式以交付为主,即动产的转让或权利设定,以实际交付为公示方式。这种公示方式简单明了,易于执行。

2.而不动产的公示方式则以登记为主,即不动产的转让、权利设定等,必须通过登记机构进行登记,以产生公示效力。

3.登记制度为不动产的交易提供了更为严谨和可靠的保障,确保了不动产权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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