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房屋不住物业费怎么交有法律依据吗
关于房屋不住物业费如何交纳的问题,实际上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这意味着,无论房屋是否有人居住,业主都需要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来支付物业费。
2.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房屋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那么这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则由建设单位来承担。
因此,对于房屋不住的情况,业主仍需要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除非房屋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
二、 不住房屋物业费法律依据是什么找法网提醒,不住房屋物业费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物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即使房屋不住,只要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就应当履行交纳物业费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也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3.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这些法律条款为不住房屋物业费的收取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保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