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转让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和互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项用益物权,遵循的并非登记生效主义,而是登记对抗主义。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土地承包合同一经成立,即产生法律效力,不需要进行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承包方就可以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律师补充:
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第三百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