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征收时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要点
1.保护好自己的产权凭证,特别是房产证。
通常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达成后,需要被拆迁人将房屋相关的所有产权凭证交给拆迁方,由拆迁方统一办理注销登记等一系列手续,被拆迁人此时便不再对房屋享有原先的权利与义务。若是在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前提下交出房产证,被拆迁人便难以证名房屋的合法性及享有的相关权益。
2.拍照、录像自家房屋。
征收拆迁工作开展的前期都是以宣传走访的形式来做被拆迁人的思想工作,来达到自愿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目的。而征收拆迁工作进行到中后期时,拆迁方与被拆迁人的矛盾会日渐激化,最终很有可能会面临强拆。此时最重要的,便是避免与拆迁方强硬对抗,要尽早转移房屋内贵重财物,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同时,要对自家房屋进行全面的拍照、录像,以此作为后续维权时的重要依据。
3.保存征收方公示的文件。
拆迁方所实施的征收拆迁是否合规合法,要从多个方面综合进行判断。其中几个较为重要的证据便是征收方所公示的征收拆迁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地公告、安置补偿方案等一系列政府文件。被拆迁人可以对相关文件进行拍照、复印、扫描,以便提供给专业拆迁律师对案件的整体情况作出详细分析。
4.提前查询拆迁项目相关信息。
如拆迁项目的性质、主导者、相关政策、以及是否合法。将查询来的信息与正在实施的拆迁情况进行对比,若周边地区也曾实施过征收拆迁便可结合自身情况加以比对,对补偿标准是否合理作出初步判断。
5.谨慎签署补偿协议,切勿相信口头承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房屋拆迁之前,一定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虽然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拆迁补偿协议要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但是,由于拆迁补偿协议涉及金额巨大,所以还是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口头协议存在取证困难等问题,在实践中如果有纠纷,往往也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因此,若是对补偿标准不满意的情况下,应拒绝签署补偿协议。
二、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什么的原则
1.决策民主的原则。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2.程序正当的原则。程序正当就是要求政府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3.结果公开的原则。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要求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应当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应当公告,房屋的权属等调查结果应当公布,补偿决定应当公告,分户补偿情况应当公布,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应当公布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