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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跟担保人有何区别(贷款担保人担保的期限)

瑞律网整理发布 338°c 2024-09-03
导读:一、贷款人跟担保人的区别贷款人和担保人在贷款合同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1. 贷款人:指的是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个人或机构,通常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人是合

贷款人跟担保人有何区别(贷款担保人担保的期限)

一、贷款人跟担保人的区别

贷款人和担保人在贷款合同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

1. 贷款人:指的是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个人或机构,通常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人是合同的主体,有权利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条件还本付息。

2. 担保人:指的是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个人或机构,以保证借款人能够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的责任是在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主要区别如下:

- 责任不同:贷款人有权利要求借款人还款,而担保人是在借款人无法还款时才承担还款责任。

- 法律地位不同:贷款人是合同当事人,担保人是合同之外的第三方。

- 担保范围不同: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仅限于贷款人的义务,不会超过贷款人的合同义务。

二、贷款担保人担保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况:

1. 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果债权人与担保人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担保期限,则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

2. 没有约定担保期限:

- 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需要注意的是,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如果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则视为没有约定。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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