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它既包括直接欺凌也包括间接欺凌。当前校园欺凌事件频发,不仅伤害学生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
面对校园欺凌,如何应对?
(一)面对欺凌时,一要保持镇定,拖延时间,寻找机会向周围师生求救,尽量避免与欺凌者发生正面冲突。
(二)看到同学受欺凌时,在确保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为被欺凌者提供适当的帮助,寻找机会向学校老师报告情况。如果可能的话,记录欺凌事件的相关证据,如录音、录像、照片或书面记录等。
(三)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一定要及时跟家长老师沟通情况。
(四)如果校园欺凌对心理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请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帮助。
律师补充:
以下行为都属于校园欺凌:
(一)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
(二)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三)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四)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五)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上述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教职工应当关注因身体条件、家庭背景或者学习成绩等可能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干预。教职工发现学生有明显的情绪反常、身体损伤等情形,应当及时沟通了解情况,可能存在被欺凌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第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履行学生权益保护法定职责,健全保护制度,完善保护机制。
第四条 学校学生保护工作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注重保护和教育相结合,适应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关心爱护每个学生,尊重学生权利,听取学生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