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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无宅基地建房怎么办 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办理需提交资料

瑞律网整理发布 370°c 2023-12-15
导读:一、 农民无宅基地建房怎么办国家关于保障农民宅基地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出新,利好越来越多,4步让每户都安居。(1)商同村“一户多宅”农户转让。宅基地可以在同村农户

一、 农民无宅基地建房怎么办

国家关于保障农民宅基地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出新,利好越来越多,4步让每户都安居。

(1)商同村“一户多宅”农户转让。宅基地可以在同村农户之间有偿转让,但转让有着很严格的条件限制,就是转让方必须有其他的住所,受让方必须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也就是独立分户但无宅基地建房。商同村“一户多宅”农户转让,能够以较为快捷的方式取得宅基地,并且有利于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但这需要拿出一定的转让费用。

(2)直接向乡镇(街道)政府申请审批。国家非常重视农民宅基地申请审批问题,2019年底,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专门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将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并明确了农民宅基地申请的具体程序,要求乡镇政府要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无宅基地农户只要向村集体提出申请,报乡镇政府审批就可以得到宅基地建房了。

(3)村里无空闲地可申请农用地转用。虽然说宅基地审批权下放到乡镇,但这主要是针对农村的空闲地和原有建设用地,如果涉及到占用农用地,就需要农用地转用的审批,这一般需要市一级才能批准,并且需要“占补平衡”和建设用地指标。对于涉及宅基地的农用地转用,国家也有着诸多的优惠政策,比如说预留建设用地指标专门用于宅基地,不向农民收取“占补平衡”费用,转用审批权可委托县级实施等等。即使村里没有空闲地,占用一般耕地等农用地也不再困难。

(4)人多地少确有困难的可保障“户有所居”。我们国家总体上人多地少,再加上城镇化工业化的迅速发展,有些农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以及城中村,现有土地确实难以保障“一户一宅”,这种情况怎么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政策都有明确规定:在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一宅”的地区,可以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措施保障农民实现“户有所居”。如何实现“户有所居”?比如说可以为村民购置商品房,可以为村民集中建设楼房等等。

二、 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办理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三、 有哪些情形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1.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本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2.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3.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

4.子女已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

5.拟实施旧村改造的区块或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

6.对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

7.违法建房未依法处理结案的;

8.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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