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时间的长短和重婚并无直接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同居关系视为重婚的情况如下: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并共同生活三个月以上的;
3.有配偶的人虽没有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有较稳定同居关系且生儿育女的;
4.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虽未夫妻相称,但有稳定的同居关系,在相对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6个月以上的。
二、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3.主体要件。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三、 重婚罪是自诉还是公诉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重婚案件就其本质而言应属于公诉范畴。同时,重婚罪如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