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的不可抗力包括以下情况: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疫情等。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有: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2.合同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关系的成立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建筑工程非法分包可否解除合同
工程被违法分包可以要求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根据规定,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由此可见,承包人擅自将建筑工程违法分包出去的,发包人可以要求解除建筑工程合同,并要其赔偿相应的损失。这也就意味着,承包人是合法分包的,发包人不能要求解除合同,按可以要求承包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建筑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