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程款拖欠不给法律后果主要表现在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其中之一是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有权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款拖欠的诉讼方法是首先依法收集能证明对方欠款事实的施工合同等证据,然后书写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明确诉请数额等,再向法院提交上述材料,由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
三、 工程款包括哪些费用
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
(1)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 www.ruilaw.cn
(2)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
(3)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