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的计算方法是:
1.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80个月;
2.年龄在50周岁以上至70周岁(含70周岁)之间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20个月;
3.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60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领取流程两种:一种是领取人自己(持证遗属)应递交通知书、抚恤金项目审核表、户口簿、身份证、私章。另一种是委托他人领取,代领人需凭持证遗属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私章、通知书、抚恤金项目审核表,然后将这些材料汇总好向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待县民政局审核后,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且批准后发放,而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三、领抚恤金需要什么资料
领抚恤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必须由死亡人员的第一法定继承人来办理;
2.参保人及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参保人及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火化证(第一联及第三联)原件;
5.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退休死亡需提供待遇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