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和人寿保险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范围不同,人身保险的范围远比人寿保险广。人身保险不仅包括人寿保险,还包括疾病保险、身体器官和部位保险,人寿保险可分为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两全保险。
人身保险和人寿保险的联系:从定义和保险法规的界定来看,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是并列的关系,都属于人身保险范畴。人寿保险不等同于人身保险,人身保险的业务范围更宽。
人身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协商,统一意见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要具备以下内容:
1.保险的人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3.保险标的;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6.保险价值;
7.保险金额;
8.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9.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10.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11.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三、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保险合同的管辖主要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标的物,是指保险合同中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客体,而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对象是人的寿命和身体,人的寿命和身体不属于物的范畴,只有财产保险合同中才存在保险标的物,也就是说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因此,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仅适用于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