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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财产保全怎么申请 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应当提供的材料

瑞律网整理发布 883°c 2023-10-11
导读:一、申诉人财产保全怎么申请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2.申请人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3.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一、申诉人财产保全怎么申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3.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4.法院接受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应当提供的材料

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交法院一式二份,提供原件核对):

1.受理案件通知书复印件;

2.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个人签名、单位盖章);

3.担保财产所有权人出具的担保函(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案外人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名);

4.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

5.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民事起诉状;

7.授权委托书;

8.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9.申请保全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地产权登记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销合同等);

10.当事人申请冻结银行存款的,须提供具体银行账号、开户行;

 

三、申请财产保全败诉了怎么办

依当事人的申请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应当驳回其保全申请。如果申请人败诉了,申请人应当赔偿因财产保全所造成的损失。如当事人错误地申请财产保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也要负赔偿责任。如错误地申请保全了案外人的财产等情况。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在起诉前,只能由当事人提出保全申请,且必须提供担保。法院不能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其他适当的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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