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可撤销婚姻包括因胁迫结婚或者隐瞒疾病结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被撤销后,视为自始不存在,对于婚姻双方在婚姻撤销后均回复到撤销前的婚姻状态。但是有些事情却是不可避免的,例如子女、财产。一般情况下子女应当视为非婚生子女,双方均有抚养的义务,财产则需要按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因为婚姻关系给被胁迫一方造成的损失,本律师认为应当另案处理。
三、婚姻是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
婚姻是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如下:
1.可撤销婚姻必须由具有撤销权的婚姻当事人提出,无效婚姻提出主体可以是第三人;
2.可撤销婚姻多数为违反私人利益的行为,无效婚姻多是违反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3.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后任何时间内提出,而可撤销婚姻只能在婚后1年之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www.ruilaw.cn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