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以公司名义从事各项经营活动,其后果也自然由公司承担。但很多公司对于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具体的规定,实践中,常有法定代表人超越其职权的行为发生。
网友咨询:
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律师解答:
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或者职权范围不明而订立的合同, 仍然约束该法人, 具有法律效力。既然法定代表人被法律设计成公司行为的实施者,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为民事行为时,对外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担任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3.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4.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5.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律师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