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严重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网友咨询:
婚礼录像被弄丢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律师解答:
婚礼影像资料丢失给新婚夫妇造成精神损失的,婚庆经营者应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责任。
婚礼摄影制品是一个承载人格利益、对新婚夫妻具有重大感情价值和特定纪念意义的特定物品,而且这种精神价值是一般人均可合理预见的。婚庆公司丢失婚礼录像带构成违约,该违约行为给委托人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精神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当返还与其过错相应部分的服务费以外,因摄影人的侵权行为造成该特定纪念物的缺失由此给新婚夫妻带来精神损害的,当事人主张赔偿精神抚慰金的,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补充: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