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费,用于军队干部、志愿兵退出现役或恢复原职业所开支的经费。主要包括生活补助费、安家补助费、医疗补助费。其具体标准由总政治部和总后勤部统一规定。
网友咨询:
军人的复员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解答:
复员费如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则是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财产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律师补充:
具体计算为:复原费总额÷(70—入伍时年龄)×结婚年限=夫妻共同财产份额
比如说,你20岁入伍,结婚10年,复员时获得复员费30万元。那么年平均值=30万元÷(70岁-20岁)=0.6万/年。复员费中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10年X0.6万/年=6万元。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