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而在实践中,有些债务是有担保人担保的,债务人逾期还款的,担保人要承担偿还债务责任,而债务担保有不同的方式,那么债务人能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网友咨询:
债务人能否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律师解答:
债务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律师补充:
担保人需要注意的事项:
1.保证方式: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限:担保法规定担保期限(没有约定的)为六个月,有约定以约定为期限。
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以及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