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是大家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克扣工资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律师补充:
虽然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单位是不能无故扣员工工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单位可以通过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等合法规定,对员工的行为进行考核。公司可以以员工违反制度的情况扣工资的前提是单位有完善、合理合法、透明的企业规章制度。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单位因员工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把员工的工资全额扣除,这是违法的。经济损失如果是从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