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合同,是指供电局与电力用户之间签订的电力供应与用电的协议。合同主要条款包括:电力、电量、用电时间和违约责任等。
网友咨询:
供用电合同中供电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律师解答:
1、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电力作为现代社会生活生产的必需品,作为合同买方的用电人具有普遍性,既可能是自然人、普通家庭、社会大众,也可能是法人、非法人组织。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节约和计划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电人存在以下情形时,供电人可以中止供电合同:
1、用电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足额支付电费,自逾期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
2、违章用电且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