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赵丽颖等人主演的《幸福到万家》正在热播,剧中何幸福嫁到万家庄,婚礼上妹妹被五名男子“闹婚”揩油,幸好姐姐保护及时,假如何幸福没有救到妹妹,妹妹可能会被玷污,换句话说这几名男子的行为已经属于性骚扰,严重的可以说是性侵未遂。
婚庆活动中对新郎新娘、伴郎伴娘、新郎父母及其他人员进行有伤风化的行为,是典型的陋习,违背了公序良俗和文明风尚,突破了法律的底线。
“恶性婚闹”毫无疑问是违法行为,如果假借婚闹调戏侮辱新娘或者伴娘,或是采取言语侮辱、性骚扰等行为,属于对女性的人格尊严的侵害行为,轻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金钱赔偿等;重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拘留或罚款。对于侮辱的行为,例如扒光衣物、恶意袭胸、非法触碰他人的身体,属于强制猥亵行为或侮辱行为,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所以,遇到低俗婚闹情况,及时报警,依法采取正当防卫措施,同时应该抵制没有限度的“婚闹”恶俗。
《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性骚扰是违法的,如果动手动脚实施性骚扰,情节严重者会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可以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性骚扰情节较轻的需要负民事侵权责任,比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情节较重的则可能负刑事责任。
现实中,舆论环境很多时候也会把问题归咎于受害者身上。
每次看到有性骚扰或是性侵相关的新闻,总会看到这样的评论:一个巴掌拍不响、自己穿成那个样子怪不得别人、都是自找的......
诸如此类,都对受害女生造成了二次伤害,进一步加大女孩们的心理压力。
因为这些无端的指责,被性骚扰的女孩子,常常因为害怕流言蜚语而选择沉默。
但是女孩们,请相信:只要是令我们本身感到不适的行为,都属于骚扰的范畴,需要我们大声说出来。应该感到羞耻的是实施骚扰的人,而不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