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费是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比例缴纳的费用,失业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比例交的,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工资总额的2%,职工缴纳工资总额的1%。
失业保险费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依照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
失业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交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一般是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有很多单位在发工资时直接进行划扣。瑞律提醒您,如果是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如果是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并符合其他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金。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