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婚前购置的房屋,婚后增值是不算共同财产的,是属于个人财产,因此不得对房屋进行分割。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个人财产婚前购置的房屋,婚后增值是不算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所得,其增值部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属于不动产的收益,并非婚后投资收益,所以增值部分不算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
准备好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瑞律提醒您,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