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支付定金主合同是不成立的,并且该定金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如果未支付定金的,该合同属于未成立的状态,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未能签订主合同已交付的定金一般是不能退还的。
未支付定金主合同是不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定金合同作为债权的担保,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当事人未交付定金的,合同尚未成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能签订主合同已交付的定金一般不能退还。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瑞律提醒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主合同尚未签订,其附件通常来说是无效的。合同附件可以看做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从合同必须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因此,主合同未签订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自始不存在,附件也不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