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在试用期内的前两天,员工不可以直接走人。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遇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员工可以直接向公司提出劳动合同的解除。
二、 试用期直接走人的法律后果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直接走人,没有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法律后果。
1.员工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赔偿因未提前通知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等。
2.员工的行为可能会对个人的职业声誉和未来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建议员工在试用期内如需离职,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尊重员工的离职权利,合理安排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