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租房合同押金可以要求退还的,只要与出租方协商一致即可,如果无法协商的情况下,是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的。租房合同押金和定金的区别在于性质不同、交付的时间不同、订立人不同等。
没签租房合同押金可以要求退还。按照租赁房屋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约定,协商退回押金。
瑞律提醒您,双方没有进行协商或是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在约定时间内退租时,房东应该退还押金。确定租赁关系,可以口头约定租金、押金等问题,不属于要式合同。因此,没签租赁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租赁关系,那么双方应该遵守押金条款。
不过,双方对押金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的话,房东要在租赁关系消除,且承租人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最后,没签租赁合同,房东又不肯退回押金的,必要时承租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处理。
1.性质不同。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定金是金钱担保;
2.交付时间不同。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中交付,其本质上不具有预先支付的特点,而定金需要在履行前交付;
3.订立人不同。押金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而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
4.交付上后的所有权的不同。押金在交付后,交付人依然拥有所有权,接收人只是临时占有,做质押,而定金在交付的时候所有权转移至接收人。
5.数额不同。押金没有规定,从当事人的约定,并且可以高于价款,而定金为20%的数额,并且不能高于标的物价款;
6.是否适用罚则的不同。押金无所谓罚则,交付人不履行义务,无权收回押金,接收人不履行合同,不承担双倍返还的责任(同样区别于预付款,如果交付一方违约,预付款是要返还的;而押金就不返还了),而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
1.租房合同主体是否合格;
2.租房合同的客体是否合格;
3.租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
4.租房合同内容是否齐全。
一定要有租赁当事人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用途、交付时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房屋使用要求以及维修责任、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