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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合同自动解除的条件 合同约定解除的种类

瑞律网整理发布 70°c 2023-05-27
导读:约定合同自动解除的条件是达到双方约定解除的事项、性质是可以附条件解除的。合同约定解除的种类是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通过解除权的行使即可消灭合同关系。一、约定合同自动解除的条件约定合同自动解除的条件如下:1.双方协商一致关于更多约定合同自动解除的条件合同约定解除的种类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约定合同自动解除的条件是达到双方约定解除的事项、性质是可以附条件解除的。合同约定解除的种类是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通过解除权的行使即可消灭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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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约定合同自动解除的条件

约定合同自动解除的条件如下:

1.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约定了合同解除的条件;

2.该合同根据其性质是可以附条件解除的;

3.该条件是可以在将来实现,具有发生可能性。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二、合同约定解除的种类

1.协商解除。所谓协商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而解除合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因协商解除是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而非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解除,故又称之为事后协商解除。

2.约定解除。所谓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定的条件,在合同有效成立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一方在出现某种情况后享有解除权,并通过解除权的行使消灭合同关系。

三、解除合同的效力是否能溯及既往

瑞律提醒您,解除合同的效力是不能溯及既往的,除非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1.合同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其法律后果在于是否恢复原状。恢复原状固然可以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但无需恢复原状也可以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

2.合同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还应兼顾整个社会利益。恢复原状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尽管这种费用支出由违约方承担,但毕竟是社会财富的浪费。

3.诸如租赁、借贷等合同,解除后是不能有溯及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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