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领证后买的房子的分配方式是婚姻法已失效,相关规定在民法典中,具体包括当事人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无特殊约定且只登记一方的姓名时,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领证后买的房子的分配如下:
1.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钱买房: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由一方父母出钱的,房产证只能写一个人地名字,如果父母双方共同出钱,由小两口还贷的,房产证写上小两口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4.父母出钱买房: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相关资料的准备,如身份证、婚前财产协议书;
2.男女双方亲自到现场,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表;
3.配合做好公证谈话笔录、确认签字;
4.亲笔签署婚前财产协议书。
5.在规定的期限内凭收费单据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
婚前财产公证永远有效。瑞律提醒您,当前,婚前财产公证包括两种形式:第一种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第二种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