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法定条件包括不可抗力,拒绝履行,迟延履行和根本违约,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一方明确表示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法定条件:
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拒绝履行(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迟延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又称为债务人迟延,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4.根本违约: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所谓根本违约,是指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之违约形态。
合同解除的合理期限是:一年。解除合同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解除合同期限的,可以催告当事人行使解除权,当事人超过一年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瑞律提醒您,未约定履行期限合同解除方式分别有:合同双方协议解除的,协商一致后就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