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过户包括下列费用: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中介费、过户手续费等。其过户流程为:
1.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后;
2.带好相关的材料证件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3.确认户口迁出;
4.结清所有费用后,卖方交房给买方,过户成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房屋过户需要的材料:
1.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 房屋过户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房地产权利证书;
4. 房屋过户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 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