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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

瑞律网整理发布 1001°c 2022-05-26
导读:劳动就业对于大学生来说是朦朦胧胧的概念刚出社会对于劳动就业方面还不太清楚,而一些青年到外地或大城市就业的情况也很多,从而产生的问题都在阻碍着他们找到心仪的工作,劳动就业问题是劳动者关注的重点,那么,我国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接下来由小编为您介绍我国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我国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

(一)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双方都给予保护的同时,偏重于保护处于弱者的地位的劳动者,适当体现劳动者的权利本位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本位,劳动法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

(二)平等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

(三)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的缔结前、缔结后或是终结后都应纳入保护范围之内;

  

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这项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双方都给予保护的同时,偏重于保护处于弱者的地位的劳动者,适当体现劳动者的权利本位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本位,劳动法优先保护动者利益。

(二)平等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

(三)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的缔结前、缔结后或是终结后都应纳入保护范围之内。

三、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这个原则是指配置是否合理的标准是能否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双重价值取向,劳动法的任务在于对劳动力资源的宏观配置和微观配置进行规范。劳动力资源宏观配置即指社会劳动力在全社会范围内各个用人单位之间的配置,而劳动力资源的微观配置:处理好劳动者利益和劳动效率的关系。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我国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相关内容,我国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有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全面保护、平等保护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的缔结前、缔结后或是终结后都应纳入保护范围之内,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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