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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位阶:法律释义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公布日期:1995-08-25
施行日期:1995-08-25
时 效 性:有效
瑞律网小编整理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的理解。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内容如下:
消费者因产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受理。
本条是关于以调解方式解决三包纠纷的规定。
1、发生三包纠纷时,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组织申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