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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248°c 2024-08-03

效力位阶:法律释义

颁布单位: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5-30

施行日期:2019-05-30

时 效  性:有效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瑞律网小编整理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的理解。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六条内容如下:

在三包有效期内,提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上门提供三包服务。

主旨

本条是关于倡导上门三包服务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1、“上门提供三包服务”,是指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在三包有效期内免费上门为消费者提供修理、更换、退货的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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