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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317°c 2024-07-30

效力位阶:法律释义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公布日期:1995-08-25

施行日期:1995-08-25

时 效  性:有效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瑞律网小编整理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三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三条的理解。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三条内容如下:

本规定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主旨

本条是关于本规定解释权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1、本规定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2、国家技术监督局现更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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