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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 686°c 2024-08-21

效力位阶:法律释义

颁布单位: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

公布日期:2016-04-11

施行日期:2016-04-11

时 效  性:有效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瑞律网小编整理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理解。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内容如下: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07〕4号)同时废止。

主旨

本条是关于实施日期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规定》于2016年4月12日发布实施,《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07〕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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