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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698°c 2024-11-04

效力位阶:法律释义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公布日期:2012-04-24

施行日期:2012-08-01

时 效  性:有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瑞律网小编整理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理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一)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组织机构或者未指定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的;(二)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的;(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混乱的;(四)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或者未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

释义和理解

本条是关于医疗机构未履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职责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医疗机构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单位,医师和药师都是依托于医疗机构开展执业活动。因此,医疗机构在这方面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其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为了从源头上控制抗菌药物的滥用,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制度上来防止抗菌药物的滥用。本条列举了医疗机构以下五种违法行为:一是,未建立抗菌药物组织机构或未指定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根据本办法,医疗机构应当依据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工作制定;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等。这些制度是医疗机构在抗菌药物管理方面法律义务的具体化,也是履行法定职责所必不可少的内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二是,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度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三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混乱的。本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及时掌握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如果不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将会致使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违反规定,造成管理混乱。四是,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或者未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本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并根据具体的要求实行相应的使用管理措施。本办法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导,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还要求配备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这些专业人员的配备是医疗机构开展抗菌药物临床管理的重要保证。五是,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医疗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的,有可能对患者造成损害后果,主要包括抗菌药物滥用给患者造成重大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所管辖的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相关医疗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停止实施相关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逾期不改的,卫生行政部门疳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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