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所涉犯罪,系实际控制人参与张房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与经营活动密切联系的犯罪行为,发生该犯罪的主要原因在于张房公司没有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未能采取合法途径维护张房公司的合法权益。
2024-08-03 104°c
2021年10月20日上午,张某冒充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在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某小区以检修燃气表需要收取押金为由,骗取73岁的薄某某现金300元。2021年11月26日、12月8日,张某以上述方式,在上海市宝山区某小区、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某小区内,又分别骗取81岁的沈某某现金1300元、83岁的蒋某某现金人民币4000元。
2024-04-02 590°c
2017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朱某某往返于博乐市辖区商店从事商店、超市内小吃供应工作。2022年3月至7月期间,朱某某在无力偿还外债且没有能力向商店提供香烟的情况下,向多家商店、超市老板谎称可以订购、倒售香烟,要求被害人先支付烟款,骗取刘某某等10名被害人。至审判阶段,被告人朱某某退还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2024-04-01 998°c
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程某为筹集网上赌博资金,虚构其承包有地铁工程和为武汉、上海、兰州等地地铁工地供应物资的事实,以合伙投资或高利借资为诱饵,骗取曾某、郭某、荆某、陆某投资或借款合计人民币56.992万元,除返还16.24万元外,余款40.752万元被其占有,用于网上赌博活动和个人消费等。
2024-03-08 795°c
2015年8月至12月间,被告人李某某在担任某在线网络购物商城积分返现负责人期间,伙同其妻子刘某在某在线网络购物商城(办公地为本市朝阳区某大厦)注册“×美妆专营店”及30多个购物账户,虚假购物及发货1977次,获取×在线返还的积分13余万,后按1积分兑换一元人民币的规则,将全部积分兑换套现,骗取×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钱款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被告人李某某、刘某后被查获归案。赃款已退赔。律师受委托为涉嫌诈骗罪被告人刘某进行辩护案
2024-01-30 120°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