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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第一次提交的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双方和解时是提出的赔偿金和解了,确认劳动关系并没有提出,我向法院起诉申请确认劳动关系法院会支持吗

网友 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 劳动纠纷 2024-10-24 14:31:37
问题描述:律师您好!第一次仲裁申请确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及其他赔偿金,在仲裁院调解下我们双方达成和解,和解是对赔偿金进行和解,对确认劳动关系仲裁院没有进行确认。第二次我再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可仲裁院以“一事不再理”不予受理,让我到法院起诉。请问律师第一次提交的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双方和解时是提出的赔偿金和解了,确认劳动关系并没有提出,第一次双方调解下没确认劳动关系这种情形我向法院起诉申请确认劳动关系法院会支持吗?谢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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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 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 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 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重复起诉,按照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不相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不相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不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不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则不构成重复起诉。
    回复于 2024-10-24 14: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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